野草莓 idealism 廣場重聚版MV from BestWill on Vimeo.
從陳雲林來台那一週,到後來野草莓的行動,透過網路跟實際現場的觀察,我學到了好多,也思考了很多。
進行式,因為還沒落幕,所以還有各種可能。
或許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把這些觀察用比較有脈絡的方式整理好,表達清楚。
但是我衷心的期望台灣人們,無論妳經歷過什麼樣的成長背景,現在站在什麼位置,都來練習看看,用傾聽和理解,取代指責與謾罵。
學生們有很多我不能理解也不甚認同的想法跟作法,但是他們,跟我都一樣,都還在學習。學習跟自己不同的人溝通,學習政治運作的權力關係,學習媒體的價值判斷,學習作為一個公民。
台灣社會從不缺多元的意見,缺乏的是意見之間彼此的尊重與信任。從現在開始,讓我們來試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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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薦:走鋼索的民主(用量化統計說明台灣人的民主觀)-取自:地圖會說話
昨天1115野草莓大會師拍的一些照片
2008-11-16
Idealism
2008-11-11
拜託別再切割、攻訐同路人了!!

野草莓學運的bbs版上有人提議應該聯合北中南的學生,一起向青年樂生聯盟致敬。當中有人贊成,因為樂青這幾年一次又一次的行動,讓年輕人隱約的感受到國家暴力從來沒有停止壓迫弱勢族群; 因為樂青的組織分工經驗,讓這次野草莓能夠在短時間內集結。也因為樂青的行動,讓我們年輕人發覺自己並沒有那麼無力。
但是當中卻也有人反對這項提議,因為「容易模糊焦點」
這幾天一直有跟樂青的朋友們聊天,講我們對野草莓學運的期望,我好希望好希望這次的經驗,能夠讓更多年輕人(或「大人」)反思樂生療養院的處境。讓她們知道,即使你只是和平靜坐喊口號,警察一樣可以毫不猶豫的施加暴力。即使你們的論述再正當,政府仍然可以充耳不聞。就算政府給你承諾了,他們依舊有辦法在暗中捅你一刀。除了隨時警惕,時時準備好挺身爭取我們的權益,別無他法。
但是當我看到那些反對的聲音時,我真的很難過。什麼叫做「模糊焦點?」你們今天挺身追求的,是一兩位首長的道歉,署長的下台?還是要透過社會教育,透過立法行動,改變社會價值與不當法律呢。
如果你今天追求的是社會教育,請將人權、平等、尊嚴等價值喊出來,並且真心的相信,讓所有的人都聽見。如果你今天追求的是立法,那就必須要仔細研擬修法方向,與立法委員接觸,到各黨團遊說協商。(拍謝,創制複決權只存在於課本裡,修法就是要透過立法院)
每一項社會改革當中,都需要有人負責策劃,有人動員,有人組織,有人管理,有人在街頭提供民意支持,有人在議會裡打滾。不要瞧不起那些圍城時丟石頭的阿伯阿嬤們,他們有些人從年輕時曾為我們今天的自由民主,搭著遊覽車上台北抗爭,幾十年後他們還是堅持同樣的理念。不要瞧不起那些有政黨背景的黨工或立委,他們比你們瞭解政府內部的談判,交易方式。更不許瞧不起那些比你們更早走上街頭,跟妳們一樣爭取人權、自由、平等價值的民間團體,因為是有他們的衝撞,他們的經驗,才有今天的你們。
昨天我在現場看見許多民間團體主動捐贈礦泉水,幫忙提供伙食或整理環境,他們都默默的在一旁為你們加油打氣,你們以為這都是理所當然嗎?你們憑什麼切割他們?!如果你真的這麼想,那你始終是溫室裡的草莓而已。
(憤怒文到此為止)
圖片是去年911樂生門口施工當天拍的,到現在我看到這些照片還會難過
好文推薦:我必須一再提起,才能烙印你們,對他們--哈囉~馬凌諾斯基
樂生籌備圖書館,募書中喔~
2008-11-10
新媒體的野草莓學運

剛剛跟王阿茜從自由廣場走回來,沒有做什麼,純粹下班後去看一看「現場」。畢竟,媒體上的報導只是一個個片段的現場,還不如自己親身去擷取一段現場。(當過記者更深信這點:不到現場,不要相信!)
其實這次的部落格文章真的很多,多到絕對不缺我這一篇,所以我一直在想,我還能做什麼呢?
大概是被憤怒沖昏了頭吧,我到今天才意識到,這次很大一部份的問題是出在新媒體使用者所接收到的訊息,比舊媒體(電視、報紙)完整,而且多元很多。像我昨天跟我媽聊到警察執法過當,她講來講去都是上揚唱片的事情。但是我講得出三名部落客在中山北路上被粗暴的推上警車,甚至折斷手指。民眾騎車掛著藏獨獅子旗就被警察沒收,還有所認識的公民記者到現場拿DV錄影就被抓到圓山分局的種種事件。
對於我們這些習慣接收新媒體訊息的人而言,我們看見的是警察反應過當,直接違憲侵犯人權。但是對於那些習慣從電視接收新聞的人而言,上揚唱片那事件確實過份,但還不算是是「肢體暴力」,他們所見到的肢體暴力,是晶華和圓山外民眾動手,警察暴力驅離,因此會有「為什麼學生只譴責警察,不譴責暴民?!難道警察活該被打嗎?」的聲音。
想通之後,我發現有件事情是我們鄉民們絕對要做的,那就是跟父母們聊一聊,把我們在網路上所看見的眾多警察執法過當影片寄給或播給他們看。如此一來,他們才有可能瞭解學生的行動,並且強化他們在跟朋友聊到這次事件時的論述證據,逐漸改變那些舊媒體使用者的觀點。讓台灣逐漸轉型成為公民社會,不管政黨怎麼變,人民都會珍惜並且挺身捍衛這些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平等權益。
2008-11-06
2008-11-04
Don't Vote
美國每次大選前都會有些很有創意的活動,剛剛看到這個,讓這些好萊塢明星告訴你為什麼不要去投票吧。XD(又是一個外國藝人比較有公民責任的例子)
其中一個論壇上有人對於影片的結論:「假如你關心醫療保險、人權、全球暖化、同志權益...就去投票吧。」提出了另一個選項:「假如你真的不投票,請用聲音表達!上街頭抗議,在投票所集結,讓別人知道為什麼不應該投。」我覺得很棒。
民主有很多形式,現行的代議制度讓我們透過投票選出「理想的候選人」,但如果沒有理想的候選人,或是當選人沒有依照我們的意思行使權力,我們也不應該放棄發聲的權利。之前幾次選舉都有人提倡廢票,老實說我覺得那還蠻沒意義的,明明有很多話想講,浪費時間去排隊領票了,卻跟那些蓋私章的人一樣被當成「失誤性廢票」,還不如帶支粗一點的麥克筆,把你的看法大大的寫在票單上,至少唱票時還會被看見。
今天台灣官員、民代、警察的默不吭聲,甚至侵害台灣人民權益的表現真的是讓我好心疼。如果代議政治真的只是幾年一次的投票而已就好了,可惜在現實上,人民需要隨時警惕,不斷讓聲音被聽見,不斷的爭取,以防止政府這個最大的合法武力和威脅侵犯我們的權益。
為台灣人感到心疼。
----轉貼一篇文章--
出處
請制裁馬政府的違法濫權
黃帝穎(台灣青年智庫法律與政府研究中心籌備處主任)
為保護陳雲林,馬政府不惜違憲、違法,踐踏台灣人民尊嚴,令人髮
指。
第一、警察強制驅離攜帶國旗之民眾,但我國並無法律規定人民禁帶國
旗,故執行員警,並非依法行政,自無依法令行為之阻卻違法事由,顯
觸犯刑法第三○二條「剝奪行動自由罪」與第三百○四條「強制罪」,
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一三四條規定,公
務員犯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第二、警察攔檢民眾車輛,要求打開後車箱,逕為搜索,卻未出示檢察
官所核發之搜索票,觸犯刑法第三○七條「違法搜索罪」,依法得判處
違法員警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第三、警察衝入民眾於圓山飯店之客房,沒收布條等行為,亦未出示檢
察官所核發之搜索票或拘票,逕自侵入他人之房間,觸犯刑法第三○六
條「侵入住居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
刑二分之一。
第四、警察戳破民眾之汽球,其行為亦無法律授權,自構成刑法第三五
四條「毀損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
二分之一。
第五、警察阻礙市議員之合法會勘公務,亦無法律依據,即構成刑法第
一三五條「妨害公務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
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本文尚未論究馬政府對綠營集會遊行申請之駁回,已違反憲法第十一條
「言論自由」與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意旨,及封山、封航空站之
違法行政處分等諸多違憲、違法問題,僅卑微的要求檢察官依據刑事訴
訟法第二二八條規定,依法偵辦上開觸犯刑法之犯罪情事,倘若國家的
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權利,則全民將思考「自力救濟」所可能採取的積極
行動。
2008-11-02
The Nature (part 1)by arsasylum
the nature [part one] from arsasylum on Vimeo.
無意間看到的影片,是用canon40d+canon70-200f4is+tamron180macro這樣的相機和鏡頭組合高速連拍,再把一張一張照片串起來做的迷你影片。
不知道是那種一格一格的感覺,還是配樂的催化,看這支影片真的會覺得自然很微妙,很美,哈。
原出處連結
2008-10-24
經營之神
本來不想隨著各大媒體消費王老先生的,台塑集團這幾十年來的功與過,不是我這種小輩可以講得清楚的。可惜的是,剛剛在某老牌財經雜誌上看到了一句「台塑也不求政府」,讓我的忍耐度忽然斷弦,一定要來發發牢騷。
不管他是否眼光獨到,勇氣十足,或是「勤勞樸實」,讓王老先生成為「神」的關鍵經營能力,絕對就是跟政府bargain的能力。
不分藍綠執政,台塑集團一向是要土地有土地,要稅減有稅減,要水政府蓋水庫,要勞工政府就開放外勞,連自己創造的汞污泥,政府都編列預算(納稅錢)來處理。每次政府稍微猶豫,台塑就以「不然我只好西進」為由威脅政府,這麼偉大的政府bargaining能力,真不喟是神呀!
為了興建六輕這個「台灣首座」的輕油裂解廠,政府開啟了企業「填海造陸」的大門。攤開地圖,台灣西海岸密密麻麻的都是工業區,而最妙的是,這些工業區再往內陸一點,全部都是養殖業和農業,也就是所謂「台灣的糧倉」阿。為了六輕大量的用水,政府興建了集集攔河堰,以每度4元的價格賣給台塑(民生用水是7到10元)造成雲林養殖業缺水,不得不超抽地下水,結果地層下陷後的損害賠償,又是由全民納稅買單。
說要創造就業機會,偉大的台塑擁有全台最高的外勞配額,在鼎盛時期有些廠房超過一半的勞工都是外勞。前幾年幾件大規模外勞罷工事件,也都是在台塑手中發生的。當初承諾要為雲林創造40萬的就業機會,到現在實際員工卻只有一萬多人,其中有上千名是外勞,如果要講外部效果的話,倒是創造了六輕外圍不小的性交易市場啦。雲林到今天依舊是個窮縣,台西鄉的國小曾經一個月有20天空氣污染值超過標準,學童必須帶著口罩來上課。光是六輕每年6755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就佔全台灣的26.57%。
透過獨立進出的港口,台塑將8232公噸的汞污泥運到柬普寨,造成當地多人身體不適甚至死亡,成為台灣在國際上的重大醜聞。好不容易運回台灣後,在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堆了好幾年,甚至造成土壤污染後,才由環保署編列9000萬的預算「請台塑代為處理」。
台塑對地方沒有什麼回饋,對中央政府總有吧?事實上,根據公平租稅聯盟發言人簡錫堦提出的資料顯示,台灣所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但因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優惠,讓台塑平均只需要負擔12%,例如其子公司南亞去年賺了四百多億,只需繳2.76%的稅。連在他老人家死後,原本應繳給政府的200多億遺產稅,也全數規避光光,偉哉偉哉。
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有人非常厲害的找到二十年前六輕計畫進駐宜蘭時,王永慶跟陳定南的電視辯論會畫面(連結附在最下面)。我真的花了一個半小時把它全部看完,陳定南舉出大量的證據顯示六輕與宜蘭的區域發展定位相衝突,並且高污染將危害宜蘭的農業。王永慶卻堅持石化業沒有污染,而且台塑捐錢蓋醫院、蓋學校,對台灣貢獻很大。雞同鴨講,但是我在看的時候一直在想,這其實是兩種邏輯的辯論--一種強調「功過可以相抵」,一種強調就事論事,功跟過各自獨立。王永慶的觀點是,為了發展台灣的石化產業,環境可以犧牲、勞工權益可以犧牲、政府可以犧牲,只要最後創造的財富大於所有代價,就是值得的。但是從陳定南的觀點,那根本就是兩碼子事,今天一間企業口袋飽飽,卻讓農民活不下去,漁民吃毒水,然後企業再來蓋醫院「服務鄉民」,這算什麼功過相抵?
那篇讓我看了滿肚子火的文章標題是「王永慶--人生落幕,傳奇不朽」。王老先生實事求是、儉樸的精神是值得尊敬。但是我也希望這種台塑經驗成為空前絕後,唯一的傳奇,拜託不要再有第二個這樣的傳奇了。
補充文章與影音(大部分都寫得比我好)
王永慶與陳定南的六輕辯論影片
功過。王永慶--經濟的偉大,環保的沈淪(Munch)
瘦鵝資本主義再見(何明修on中國時報)
台灣若無王永慶(胡慕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