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受夠了,一堆官員和企業整天把永續發展掛在嘴邊,想的其實是如何讓政府和企業「永遠」賺錢。
回顧「永續發展」的定義,最常被引用的是在1987年聯合國發佈「我們共同的未來」聲明中的定義:「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
當中三大原則為:公平性、持續性以及共同性。
公平性指的是區域間的正義原則,不能因為某些人需要更多,而犧牲其他地區享用的權利。持續性則是指世代間的正義原則,不能因為現在的超荷使用,而犧牲了未來的資源。最後一項共同性,則是指各區、世代間,彼此命運休戚與共的關係,必須共同承擔責任。
事實上,「永續發展」是一個環境至上的觀念,強調任何的使用行為,都不可以超過環境承受力的限制。
(還是英文的sustainable development比較清楚,sustainable很明顯就是承載力的概念,而不會被濫用成永無止盡的發展...)
2007-02-15
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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