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關中天記者許少蘋處理樂生抗爭的問題在各大部落格吵得沸沸揚揚。許少蘋也不甘示弱的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砲火全開。
在看這些討論串的時候,我特別注意到了「採訪權」這三個字,許少蘋宣稱他有採訪權,敲門的立報記者也強調他有採訪權,但是,採訪權是什麼東西?
一般人都知道,記者是有特權的。所謂的特權,就是可以近距離拍拍王建民的肩膀說聲「加油」、不用買票從工作人員的入口進電腦展場、優先試乘高鐵等等...
但是記者為什麼會有特權?而且記者「應該」要有特權嗎?
新聞界最推崇的一種報導形式,是調查報導。記得在林照真的《記者,你為什麼不反叛》裡面有寫到,調查報導就是有關單位不願意透露,但是對公眾利益極為重要,於是記者扮演蒐證調查的角色,從旁敲側擊到當面質問,最後透過報導將事件全貌公諸於世。
很諷刺的,台灣主流媒體裡稍微有在做調查報導的,只有壹週刊。沒錯,調查報導可以說就是「你爆料,我蒐證。」例如有民眾懷疑工廠排放廢水,記者就必須負責查證。有研究說施工將影響地下水,當然也是要記者去確認是否屬實。
記者本來就是苦差事,什麼時候我們開始覺得別人都一定需要接受採訪了?
我之前待的公司就是所謂的「大媒體」,約訪鮮少被拒絕,但是我從來不認為受訪者理所當然要接受採訪,因此採訪前我會盡量做好準備,一方面當對方刻意隱瞞時我有個參考的基準,同時這也是對受訪者的一種尊重。
完全沒有準備就帶著攝影機到現場,然後高舉「採訪權」或「中天」、「台視」這些大公司名號,反映的是記者們的傲慢與無知(或者是自卑)。
記者證不是你的、攝影機不是你的、連筆和記事本都是公司給的。真正屬於一名記者的,只有想法和堅持。
所謂的「採訪權」,根本不是特權,而是一種自我要求。因為這則新聞對公眾利益很重要,所以無論如何記者都必須要站在前線(管他蛋汁、石頭、口水都一樣),監督可能危害公眾利益的單位,同時將事情的全貌報導出來。
每次看到這種砲轟記者的事件,都會感覺內心揪在一起。記者真的很難當,犯錯在所難免,但是做新聞有個好處,everyday is a new day,錯了就錯了,虛心改正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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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管中祥老師的看法
弱勢者v.s雞蛋暴民
2007-05-30
記者的「採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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