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8

動新聞事件中無法斷奶的台灣人

專業扒手集團有個慣用伎倆,一個人先撞倒你,另一個人再前來扶你。受害者往往會怨恨撞人逃逸的那位,卻沒發現真正下手的其實是拉你一把的那雙手。近日看到台北市政府禁止蘋果日報進入校園,腦中浮現的就是這個畫面。如果解嚴前政府侵權猶如強盜,當代政府侵權的行為就跟扒手一樣,假保護之名,行侵害之實。

尼采曾說過「我誓死捍衛你講話的權力,但我反對你講的每一個字。」一個真正成熟的民主社會正應如此。即使有人覺得動新聞太過煽色腥,即使他用配音和動畫挑戰新聞與真實的關係,(有個朋友說動新聞沒有美感所以該打...)那都是蘋果日報表達言論的自由,我們選擇與「知」的權利,而這兩者都屬於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身為讀者,我們可以選擇不要購買,可以選擇寫信到報社抗議,更可以像兒福團體一樣上街頭表示我們的不滿。但無論如何,政府,我們的僕人,都沒有權力用禁止的手段扼殺蘋果日報和我們的權利。

台灣社會還存在很多威權統治的影子,包含公務員揣摩上意而非民意的做事方法,包含民選首長以父母官自居的心態,但這些「統治團體」之所以會存在,最主要的原因是台灣人民多不懂民主,不懂法律,因此自甘當嬰兒,不願意斷奶,不敢學步。每當我們對於某些事情感到不安,我們就會希望政府來替我們解決。當政府以「保護」之名來了後,我們對於他「不小心」偷吃冰箱裡的食物,踩壞花圃,又打我們家小孩都極度通融,畢竟他是為我們好嘛!

久而久之,政府發現只要他能顧好經濟(亂花錢衝GDP),打擊不法(其實很多是社會弱勢),不管他怎麼偷怎麼搶,人民都會為他喝采。蘋果日報對於郝市長禁止蘋果日報進入校園的民調正是如此,59.73%的人說「幹得好!」卻沒意識到他們未來有一天也可能會因為得罪某些利益團體而被政府和群眾砸石頭。


於是,台灣的人民依舊不願斷奶,必須靠威權的政府扮演大家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