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3

雜記


10月22日<經濟日報>的社論「能源稅理不直氣壯」裡面有一段話,「若是為了全球環保,我們應做的工作是減少消費而非減少生產,因此我們應對消費而非對生產課稅。對生產課稅,只會使生產移到其他國家;結果不只是我國的經濟受到傷害,全球二氧化碳排放也極可能因為外國生產效率不如我國而提高。所以我們強烈反對這種損己而不利人的政策。」

經濟系的訓練,讓我完全能理解這段話,但是雖然能理解,卻仍然很感慨。在這個資本可以輕易流動,企業長腳的全球化年代,企業面對社會、面對政府的bargaining power實在是太強大了!幾乎已經到了可以為所欲為的情況,一點點的管制,一點點的約束,就揚言走人,絲毫不用負起任何社會責任。

有誰管得了企業?只能用道德勸說的方式「請」他們負起一點社會公民責任吧。
==========
週末到戲院看了期待已久的電影「不願面對的真相」(An Inconvinient Truth),其中高爾有張投影片,是講經濟v.s環保的「假」對立,投影片裡天秤的兩端一邊放金塊,另一邊則放了一顆地球。

看完電影,其實很感慨,想起在肯亞時很多環保團體、社區團體,非常直接的說他們做這些事情,都是為了環境、生態,因為環境跟人的生活息息相關阿!

反觀台灣,「我們當然知道環保很重要,但是也要考慮經濟發展、人民就業阿!」以及「我們當然知道經濟重要,但是環境沒了,還要經濟作什麼?」

哪一句聽起來比較理所當然?哪一個聽起來像「偏激」環保團體會講的話?

上週某個想蓋煉鋼廠的企業來找我們公司的一位記者,很自然的就說了前一句話。但是有哪一個台灣的環保團體敢直接說第二句話?「環境」這個價值不用說跟經濟放在天秤的兩端了,在台灣,除了經濟以外,人權、環境、性別、公平等價值全部都要退位,處處為了「經濟發展」大局著想。

好羨慕那些可以大聲說自己是environmentalist,而不會被當瘋子、偏執狂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