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寫論文的時候,曾經跟學弟開玩笑說「對我而言,每週至少一定要上去烏來一次,這樣才能讓我保持精神滿滿。」
每次只要我感到焦慮、煩悶,或者是有開心的事情想找人分享,就會想往烏來跑。
不知不覺中,距離上次來烏來竟然已經快兩個月了。
沒想到上了山,許久不見的老林竟然還能掌握我最近的動態,連工作上有些困惑,而且下個月要出國都知道。面對著群山和滿天的星空,他也沒有多說什麼,只笑笑的說從收音機上聽到今天有流星雨呢。
望著漸暗的山影,和天上的夏日星空。我才驚覺,原來在城市中待久了,視野真的會漸漸侷限,甚至還開始為小事計較,煩惱。
何必把自己的生活弄到那麼焦慮、煩惱呢?
喝碗米粉湯,啃著南瓜糖,看看銀河劃過群山,原來幸福的能量一直都還在心裡嘛。
到房子後面的原始林裡走了一圈後,依依不捨的跟老林道別,他還是一樣覺得我們總是來得快去得快,找不出時間好好體驗山居生活。
話雖如此,但是或許老林已經把山中的能量傳了一些給我,我現在精神滿滿,似乎又找回了生活的平衡,接下來還有哪些挑戰,哪些需要學習的東西,儘管來吧!^^
2006-08-14
幸福的能量
2006-08-08
中元節
2006-08-07
2006-07-29
為什麼?
2006-07-23
來去趕海洋~
更多照片:
www.pixnet.net/thumbnails.php?album=1082881
颱風快來吧~工作做不完了...
明明是截稿週末,卻偷閒跑去海洋音樂祭
上週的颱風讓原本今年一分為二的海洋音樂祭又合而為一,卻因此打亂了行程。
獨立音樂大賞決賽移到週日(連帶的,圖騰也移到星期日壓軸),Tizzy Bac排星期五下午五點開場,旺福、四分衛也是這天,整個就是無言...
這根本就是為放暑假的學生設計的嘛!上班族怎麼可能五點趕到福隆,又怎麼可能週日聽到十一點半?!
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選擇了週六的場子,登場團體分別是董事長、GOOFY STYLE、刺客、和唐朝。一看到節目單就頭痛了,其實我想聽的只有董事長和唐朝,卻分別排在第一個和最後一個,而且更慘的是,這四團都屬於偏重的搖滾團...聽董事長很high,聽到刺客時已經完全沒力了,下次主辦單位應該要注意點,把同性質的樂團錯開。
沒有時間詳細的寫心得了,簡單做點觀察摘要吧。
1.福隆的7-11一年賺這一次就夠了,八個店員全員到齊,店內排滿了冰桶和啤酒,像夜市般吆喝。
2.千萬不要當東北角風景管理處的吉祥物,在攝氏32度的天氣裡全身包著藍色絨毛四處跟遊客合照<-自殺行為阿。
3.中午沒表演又不知到要去哪裡?福隆遊客服務中心是好地方,免費冷氣~還有播放「北海靈龜」影片(不是靈芝童子那種東西啦!是龜山島生態紀錄片)
4.挖坑的工具要帶著,一到沙灘就發現所有的人都在挖坑,然後躺進去準備好好享受音樂,如果晚上沒趕上火車還可以直接躺在坑裡面露宿(這些坑洞留著還可防止蛙人登陸呢)。
5.現場很多名人唷,今天有看到謝宇威、旺福的團員,還有周游在現場賣冰。
6.即使主辦單位放了超多垃圾桶,散場時還是滿目瘡痍,整個沙灘像被轟炸過一樣,全部都是垃圾。
7.劉偉仁唱的「如果還有明天」超讚,略帶沙啞的嗓音直接穿透現場的每一個人。
8.切忌不要最後一分鐘才趕到車站,人潮多到從地下道走不上月台。
雖然現在事情還有好多要做,超級焦慮。但是能到海邊吹吹海風、放空思緒、跟著音樂擺動,還是很棒的。
^__^Y
2006-07-19
政府應該保障弱勢?還是剷平弱勢?
新聞: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4255039
台北縣長周錫瑋終於拿出他的「魄力」了,一個月內,強迫一百多名阿公阿媽遷出他們住了五十幾年的房子,用怪手剷過他們的一生,然後把土地交給炒地皮的官員和商人。上述這些,除了魄力,還有另一個名字,叫做執行公權力。
雖然我接觸樂生這個議題不久,對這個地方,和那些騎著代步車的阿公阿媽,卻有種難以形容的情感。
小時候我不懂事,看到政府拆除康樂里時只把他當作一則社會新聞看待,最多只有發出一聲感嘆「喔,好可憐」,並沒有想太多。
這幾年參與議題,採訪議題的過程中我成長了許多,慢慢看見這些事件背後弔詭的地方。為什麼每次開發評估的「最適地點」,都是弱勢人口的家園呢?為什麼警察可以把人拖出家門,然後指揮怪手拆掉他們家呢?
一直以為政府的角色,應該是維持社會公平,和市場運作順暢,結果現實中所謂的公平卻是要求弱勢為「公眾利益」犧牲,然後政府自己介入市場操作,從中獲利。沒錯,政府也要賺錢才能運作,但是賺了錢用在哪裡,不是應該用在能夠創造最大福祉的地方嗎?怎麼都以補貼的形式進到大企業的口袋,然後政府又回頭跟民眾喊窮?
上次帶外國學者們去樂生,在回台北的路上,一名來自夏威夷的地理學家很感慨,她說「其實等個幾年,等他們都走了,再開發,也沒有多久吧。」接著他說在夏威夷也有一座痲瘋病院,現在洲政府已經將他劃做歷史公園,年老的痲瘋病人仍住在裡面,等他們走了之後,那裡就會自然變成一個用來教育後代子女的歷史展示園區。最後他停頓了一下,補上一句,「不過如果那塊地是政府的地,又緊鄰開發壓力,可能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政府的地,開發壓力,好複雜的關係。
創造便利的生活,是政府的責任。保障每一位公民擁有相同的權益,也是政府的責任。當這兩者衝突時,該怎麼辦?
無解?價值選擇的問題?回到最根本的問題,政府「應該」要保障我們什麼樣的權利?憲法說,政府應保障人民居住遷徙、言論出版、秘密通訊、宗教、和集會結社的自由,同時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來算算看,今天政府自己帶頭侵犯了幾項基本人權,這就是所謂的公權力嗎?
因為人民默許多數暴力,推崇金錢和權勢,而不重視公平權益的保障,所以政府才能為所欲為。在這樣的社會裡,一點點理想的堅持,就會被貼上「激進」的標籤。但是如果沒有人堅持這些理想的話,社會會進步嗎?
希望樂生的遭遇,不要又只是餐桌上的感嘆而已,希望樂生的遭遇,能夠激起社會大眾一絲絲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