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強調個人的社會,在媒體和政治上特別如此。
一個鄉鎮經過多年的努力,做出了耀眼的成績,卻因為換了鄉長而不敢大聲講。「不好意思唷,因為鄉長最近換人了,那些都是前任鄉長的政績,我們還在思考未來的方向。」
換人做就一定要換方向嗎?如果路已經走對了,為什麼不能延續?好像之前鄉民的努力都被歸功到鄉長身上,一旦他離開了,這些成果也跟著他走,變成他的政績,而不是留在地方的成果。
看不慣這種個人式的解釋。為什麼地方的成功,一定是因為有強而有力的領導者?為什麼公司的成功,一定是因為CEO英明?
每次聽到這樣的聲音,都會覺得我們還沒從威權時代走出來,一定要從人群中找出個可以依賴或怪罪的領袖,把集體的事情個人化。
因為有英雄才有故事嗎?正是因為集體的努力和專業分工不被重視,所以每個人都爭著想當那個英雄,而不願意在各自的小崗位上默默為群體做事。
我想說什麼,簡單來說,一個健全的民主社會是不需要超人或蝙蝠俠的。
2006-08-30
強調「個人」的社會
飛天御書?
2006-08-25
文采
2006-08-20
[轉錄]環保爆料搏版面
這是一個學弟寫的文章,蠻有意思的,感觸很深。
上次跟樂青的馨文在聊天,他很感慨現在的社會真的太保守,太反動了。社會大眾面對多元的價值不是用傾聽和理解,而是用排斥和標籤化。一旦你被貼上「激進」、「基本教義派」的標籤,社會大眾就不願意聽你講的話了,甚至反過來指控你不願意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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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15 ) 自由時報
■ 李佳達
上次聊天聽到一個環保界前輩的玩笑話,說他因為揭弊正在被黑白兩道給「關切」,言罷雖一笑置之,我除了為他擔心,更是百感交集。
環保議題與弊案結合,早已不是新聞,如這次陽明山國家公園纜車BOT案便是由一名環保界資深人士的緊追不捨,才使得事情延燒開來;又如之前太魯閣國家公園天祥的BOT案,涉及重大的溫泉利益,也是由環保團體和當地的居民代表與原住民族聯手揭發黑幕;前陣子的澎湖吉貝沙尾案,也是環保團體代表親自到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阻止其非法發放給竊佔國土二十年廠商數千萬的補償金。
不知從何時開始,環保概念本身已經不足夠以說服及推廣和環保有關的議題,環保團體被迫用「為什麼不適合開發」的策略來訴求,目前看來最有效的,就是揭發行政黑幕中的弊案,以免被冠上「反開發案」的帽子。
然而,在一個弊案結束後,好運的話使不肖官員下台,也停了工程,但社會究竟反省到什麼?對於環保團體而言,保育的本身便是一種價值,虛幻的經濟「開發」有時候只是帳面上的海市蜃樓,如六輕在興建之初,宣稱將帶來十二萬個工作機會,結果統計僅提供近八千的員工,還有百分之七十引入外勞、空氣污染嚴重、稅收不繳給地方政府、嘉義的沿海地形更因此每年倒退四十到七十公尺。這些後果的追蹤,都不會是媒體的重點,保育團體在反對台塑續建八輕的報導中還是被定義為「反開發派的保育人士」。
這次經續會後,媒體滿滿工商團體抗議的言論,也再次使得環保團體被冠上了反對經濟建設的帽子,卻鮮少有人注意到,環保團體不單以環保為主要訴求已經很久了,環保團體要懂得法律專業、經濟與成本效益分析,還要具備檢調的蒐證技術,最好還能具備一身好武術,保障揭弊後的安全問題。而陽管處的BOT風波後,又有誰會討論除了官員下台、利益輸送之外,究竟要不要繼續對陽明山國家公園進行大規模溫泉或纜車的開發?環保團體要喚起人們對於保護國家公園的重視,只能繼續用他們十八般的武藝,尋找在爆料滿滿的版面中,突圍的可能性。
期待媒體對於議題的大是大非,能有更延續性的追蹤,而社會對於這些被迫長成三頭六臂的環保團體,也能給予更大的寬容與尊敬。
(作者為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2006-08-14
幸福的能量
以前在寫論文的時候,曾經跟學弟開玩笑說「對我而言,每週至少一定要上去烏來一次,這樣才能讓我保持精神滿滿。」
每次只要我感到焦慮、煩悶,或者是有開心的事情想找人分享,就會想往烏來跑。
不知不覺中,距離上次來烏來竟然已經快兩個月了。
沒想到上了山,許久不見的老林竟然還能掌握我最近的動態,連工作上有些困惑,而且下個月要出國都知道。面對著群山和滿天的星空,他也沒有多說什麼,只笑笑的說從收音機上聽到今天有流星雨呢。
望著漸暗的山影,和天上的夏日星空。我才驚覺,原來在城市中待久了,視野真的會漸漸侷限,甚至還開始為小事計較,煩惱。
何必把自己的生活弄到那麼焦慮、煩惱呢?
喝碗米粉湯,啃著南瓜糖,看看銀河劃過群山,原來幸福的能量一直都還在心裡嘛。
到房子後面的原始林裡走了一圈後,依依不捨的跟老林道別,他還是一樣覺得我們總是來得快去得快,找不出時間好好體驗山居生活。
話雖如此,但是或許老林已經把山中的能量傳了一些給我,我現在精神滿滿,似乎又找回了生活的平衡,接下來還有哪些挑戰,哪些需要學習的東西,儘管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