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常說,現在的年輕人都不關心社會和政治,
但是你們卻用冷漠和摸頭來面對關心社會的年輕人。
你們說,年輕人太天真、太理想,不懂得社會的殘酷?
但是殘酷不就是你們這一代的冷漠所造成的嗎?為什麼要一面抱怨社會的殘酷,另一方面又踐踏想改變社會的幼苗呢?
年輕人不懂,
為什麼只是單純想要在住了一生的屋子終老有這麼困難?
為什麼都用絕食這種自殘的方式了,卻仍沒有被聽見呢?
為什麼單純的人權議題,會變成院民和新莊市民的對立?
為什麼專家的替代方案都擺在眼前了,政府卻一意孤行?
年輕人有好多個「為什麼」想問?為什麼呢?
2006-07-29
為什麼?
2006-07-23
來去趕海洋~
更多照片:
www.pixnet.net/thumbnails.php?album=1082881
颱風快來吧~工作做不完了...
明明是截稿週末,卻偷閒跑去海洋音樂祭
上週的颱風讓原本今年一分為二的海洋音樂祭又合而為一,卻因此打亂了行程。
獨立音樂大賞決賽移到週日(連帶的,圖騰也移到星期日壓軸),Tizzy Bac排星期五下午五點開場,旺福、四分衛也是這天,整個就是無言...
這根本就是為放暑假的學生設計的嘛!上班族怎麼可能五點趕到福隆,又怎麼可能週日聽到十一點半?!
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選擇了週六的場子,登場團體分別是董事長、GOOFY STYLE、刺客、和唐朝。一看到節目單就頭痛了,其實我想聽的只有董事長和唐朝,卻分別排在第一個和最後一個,而且更慘的是,這四團都屬於偏重的搖滾團...聽董事長很high,聽到刺客時已經完全沒力了,下次主辦單位應該要注意點,把同性質的樂團錯開。
沒有時間詳細的寫心得了,簡單做點觀察摘要吧。
1.福隆的7-11一年賺這一次就夠了,八個店員全員到齊,店內排滿了冰桶和啤酒,像夜市般吆喝。
2.千萬不要當東北角風景管理處的吉祥物,在攝氏32度的天氣裡全身包著藍色絨毛四處跟遊客合照<-自殺行為阿。
3.中午沒表演又不知到要去哪裡?福隆遊客服務中心是好地方,免費冷氣~還有播放「北海靈龜」影片(不是靈芝童子那種東西啦!是龜山島生態紀錄片)
4.挖坑的工具要帶著,一到沙灘就發現所有的人都在挖坑,然後躺進去準備好好享受音樂,如果晚上沒趕上火車還可以直接躺在坑裡面露宿(這些坑洞留著還可防止蛙人登陸呢)。
5.現場很多名人唷,今天有看到謝宇威、旺福的團員,還有周游在現場賣冰。
6.即使主辦單位放了超多垃圾桶,散場時還是滿目瘡痍,整個沙灘像被轟炸過一樣,全部都是垃圾。
7.劉偉仁唱的「如果還有明天」超讚,略帶沙啞的嗓音直接穿透現場的每一個人。
8.切忌不要最後一分鐘才趕到車站,人潮多到從地下道走不上月台。
雖然現在事情還有好多要做,超級焦慮。但是能到海邊吹吹海風、放空思緒、跟著音樂擺動,還是很棒的。
^__^Y
2006-07-19
政府應該保障弱勢?還是剷平弱勢?
新聞: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4255039
台北縣長周錫瑋終於拿出他的「魄力」了,一個月內,強迫一百多名阿公阿媽遷出他們住了五十幾年的房子,用怪手剷過他們的一生,然後把土地交給炒地皮的官員和商人。上述這些,除了魄力,還有另一個名字,叫做執行公權力。
雖然我接觸樂生這個議題不久,對這個地方,和那些騎著代步車的阿公阿媽,卻有種難以形容的情感。
小時候我不懂事,看到政府拆除康樂里時只把他當作一則社會新聞看待,最多只有發出一聲感嘆「喔,好可憐」,並沒有想太多。
這幾年參與議題,採訪議題的過程中我成長了許多,慢慢看見這些事件背後弔詭的地方。為什麼每次開發評估的「最適地點」,都是弱勢人口的家園呢?為什麼警察可以把人拖出家門,然後指揮怪手拆掉他們家呢?
一直以為政府的角色,應該是維持社會公平,和市場運作順暢,結果現實中所謂的公平卻是要求弱勢為「公眾利益」犧牲,然後政府自己介入市場操作,從中獲利。沒錯,政府也要賺錢才能運作,但是賺了錢用在哪裡,不是應該用在能夠創造最大福祉的地方嗎?怎麼都以補貼的形式進到大企業的口袋,然後政府又回頭跟民眾喊窮?
上次帶外國學者們去樂生,在回台北的路上,一名來自夏威夷的地理學家很感慨,她說「其實等個幾年,等他們都走了,再開發,也沒有多久吧。」接著他說在夏威夷也有一座痲瘋病院,現在洲政府已經將他劃做歷史公園,年老的痲瘋病人仍住在裡面,等他們走了之後,那裡就會自然變成一個用來教育後代子女的歷史展示園區。最後他停頓了一下,補上一句,「不過如果那塊地是政府的地,又緊鄰開發壓力,可能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政府的地,開發壓力,好複雜的關係。
創造便利的生活,是政府的責任。保障每一位公民擁有相同的權益,也是政府的責任。當這兩者衝突時,該怎麼辦?
無解?價值選擇的問題?回到最根本的問題,政府「應該」要保障我們什麼樣的權利?憲法說,政府應保障人民居住遷徙、言論出版、秘密通訊、宗教、和集會結社的自由,同時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來算算看,今天政府自己帶頭侵犯了幾項基本人權,這就是所謂的公權力嗎?
因為人民默許多數暴力,推崇金錢和權勢,而不重視公平權益的保障,所以政府才能為所欲為。在這樣的社會裡,一點點理想的堅持,就會被貼上「激進」的標籤。但是如果沒有人堅持這些理想的話,社會會進步嗎?
希望樂生的遭遇,不要又只是餐桌上的感嘆而已,希望樂生的遭遇,能夠激起社會大眾一絲絲的反思。
2006-07-18
職場溝通
2006-07-12
社會觀察
2006-07-11
環境問題=社會問題
老闆對我說:「環境報導應該是指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一定要是環境議題,放輕鬆,視野會更開闊。」
>_<
媒體的社會責任不就是要inform & educate嗎?
光是報導美好生活,對問題癥結視而不見,社會就會變好嗎?
有些人覺得我很偏激、固執,好吧,其實有一點!
但是這種執著(固執)不是什麼「環境永遠不可動搖!」的基本教義,而是對社會不公的憤怒。
社會科學訓練提醒我要看到問題的結構面,和相對性。
一間工廠在農地邊排放廢水,導致作物受到污染,譴責他?只要把工廠關掉,問題就解決了嗎?
當然不是。
我們應該要先去瞭解排放的廢水為什麼會有污染物?有辦法避免嗎?然後他為什麼要直接排到農地而不做污水處理,是故意的嗎?還是不知道怎麼處理?或是處理成本太高?最後再來想,那要怎麼解決呢?
農地上建工廠的問題,可以追溯到國民黨來台後的政策,為了拼出口,家庭即工廠。這套政策創造了台灣的彈性競爭力(工廠設置成本低,做不好就搬家或關廠),也埋下了今天的問題根源。灌排共用水圳,使得工廠排放的廢水變成農田灌溉水,進而污染農地。(有趣的是,很多工廠流放水都符合「排放標準」,但是卻不符合「灌溉標準」,所以工廠並沒有違法喔)
工廠使用的化學物質有毒,是小工廠能夠控制的嗎?生產化學大公司多以「商業機密」為由,不願意透露成分,說實話,在工廠使用這些瓶瓶罐罐的工人也不確定裡面有什麼。
那為什麼不設污水處理設備呢?拜託,每間工廠都知道,工廠登記時就一定要有污水處理設備,但是合法登記的下場,卻是稽查人員天天上門,一旦違規就開上萬元的罰單。而鄰居的非法工廠,因為根本沒有紀錄,不但不用付出額外的污水處理成本,更不會整天被稽查大隊開單。這種情況下,誰要合法登記阿!
簡單的排放跟污染事件,背後其實是歷史、社會結構,資訊不對等,以及政府執行稽查的問題。如果我們只看表面現象,今天妳拆了這間工廠,明天他還是會搬到另一個地方繼續做同樣的事,因為背後的結構問題沒有解決。
我相信所有的環境問題,其實都有些成分是社會問題。
找出問題的癥結,透過民眾教育或媒體壓力試圖改善他,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但是可以一次又一次的嘗試,這是我對環境報導的期許。
(否則一直用「不要砍樹,它是有生命的」或「今天不做環保,明天滅亡的就是人類」這類環境至上的訴求,連我都不會被說服吧)
2006-07-07
霧中燈火
經歷了這星期的抗爭、反省、抗爭、等待,到失落。
一張山區部落的照片,竟然讓我上班以來第一次落淚。
照片中的天空是傍晚的冷調,路上沒有行人,只有一盞橙色的路燈,在霧氣中隱隱的透出溫暖。
我猜,空氣中會有狗兒的叫聲,和晚飯的炊煙味吧。
我到底在追求什麼?我在這裡真的做得到嗎?
單純只是想要讓弱勢的人和環境,在有影響力的媒體裡發聲,而選擇走上這條路。
但是現實卻有很多限制,有些是個人能力的限制,有些是組織運作的限制。
這裡的空間相對於其他媒體已經很寬了,但是這裡的組織問題,卻沒有比其他媒體少。
這週我看清了很多現實,也想了很多
當個人反省了以後,組織就會改善嗎?
有些問題可以在個人層次解決,但是組織的問題卻需要在上位者去意識到,並且嘗試解決,總不能老是要我們回想進入新聞的初衷,犧牲一切,靠理想和熱情硬撐吧!
為了單純想要扮演發聲者的堅持,我失去了好多。
好想念以前跟朋友們在山上煮水泡茶,烤火談天的日子
好想念山中的霧氣,溪水的聲音,漿果的酸味,還有冷空氣吸進肺裡的感覺。
我還回得去嗎?這樣不切實際的熱情,還能燃燒多久呢?
2006-07-03
民主=投票?
中科七星農場開發案有條件通過了
當時收到簡訊後很震驚,抓了背包就往環保署衝
抵達環保署時外面已經聚集了一票電視記者和攝影機
從后里上來的阿公阿媽戴著斗笠,舉著布條站在警察前
廖大哥則拿著麥克風大喊「環評已死!環評無效!」
其實當時我是很擔心他們真的會辭職抗議,心理很複雜。一方面認為他們應該嚴正抗議這種政府動員護航投票的舉動,但是又不捨得幾位堅持環境和民眾權益的委員真的辭職,讓環評回到過去的橡皮章程序。
詹律師看到我來,微笑著拍拍我的肩膀說:「不用怕,還有很多案子等著我們去把關」
根正老師看起來有些無奈
事後聽說Robin當晚很難過,喝的爛醉。
隔一天報紙上有個投書,反諷這些環評委員,他寫說「這一屆環評委員中有幾位是聞名的「基本教義派」,反對開發的嚴苛早出了名,但每人對環保的尺度並不相同,總不能說每位委員的意見都要一致吧?民主政治既是多數決,就要有雅量接受不同的投票結果,若七星開發案真會對環境造成重大傷害,反對者為何無法說服其他委員?單純的指控行政院放水,實在簡化了真實。事實上,台灣今日大部分的民主亂象,很多都是沒有民主風度、自以為站在真理這方造成的後果。」
看似有理?
少數尊重多數就是民主嗎?委員裡的專家學者每天熬夜研究環評報告,參與無數次的討論,卻不敵從未參加討論,只有在投票時露面的官派委員,這就是民主嗎?!
民主投票制度應該是建立在所有人都對於選擇有充分的瞭解和溝通,最後依據理性做出的決定,只要前面的假設不成立,結果自然是可以被質疑的。
台灣今天的亂象絕對不是因為很多人沒風度,而是因為有太多人把多數暴力當作民主,而不瞭解其中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