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0

新媒體的野草莓學運


剛剛跟王阿茜從自由廣場走回來,沒有做什麼,純粹下班後去看一看「現場」。畢竟,媒體上的報導只是一個個片段的現場,還不如自己親身去擷取一段現場。(當過記者更深信這點:不到現場,不要相信!)

其實這次的部落格文章真的很多,多到絕對不缺我這一篇,所以我一直在想,我還能做什麼呢?

大概是被憤怒沖昏了頭吧,我到今天才意識到,這次很大一部份的問題是出在新媒體使用者所接收到的訊息,比舊媒體(電視、報紙)完整,而且多元很多。像我昨天跟我媽聊到警察執法過當,她講來講去都是上揚唱片的事情。但是我講得出三名部落客在中山北路上被粗暴的推上警車,甚至折斷手指。民眾騎車掛著藏獨獅子旗就被警察沒收,還有所認識的公民記者到現場拿DV錄影就被抓到圓山分局的種種事件

對於我們這些習慣接收新媒體訊息的人而言,我們看見的是警察反應過當,直接違憲侵犯人權。但是對於那些習慣從電視接收新聞的人而言,上揚唱片那事件確實過份,但還不算是是「肢體暴力」,他們所見到的肢體暴力,是晶華和圓山外民眾動手,警察暴力驅離,因此會有「為什麼學生只譴責警察,不譴責暴民?!難道警察活該被打嗎?」的聲音。

想通之後,我發現有件事情是我們鄉民們絕對要做的,那就是跟父母們聊一聊,把我們在網路上所看見的眾多警察執法過當影片寄給或播給他們看。如此一來,他們才有可能瞭解學生的行動,並且強化他們在跟朋友聊到這次事件時的論述證據,逐漸改變那些舊媒體使用者的觀點。讓台灣逐漸轉型成為公民社會,不管政黨怎麼變,人民都會珍惜並且挺身捍衛這些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平等權益。

2008-11-06

我家也有大樹!

今年王阿茜的生日,我送了他一棵大樹。
前幾天都晚下班,今天,我們合力讓他長出來囉~

2008-11-04

Don't Vote



美國每次大選前都會有些很有創意的活動,剛剛看到這個,讓這些好萊塢明星告訴你為什麼不要去投票吧。XD(又是一個外國藝人比較有公民責任的例子)

其中一個論壇上有人對於影片的結論:「假如你關心醫療保險、人權、全球暖化、同志權益...就去投票吧。」提出了另一個選項:「假如你真的不投票,請用聲音表達!上街頭抗議,在投票所集結,讓別人知道為什麼不應該投。」我覺得很棒。

民主有很多形式,現行的代議制度讓我們透過投票選出「理想的候選人」,但如果沒有理想的候選人,或是當選人沒有依照我們的意思行使權力,我們也不應該放棄發聲的權利。之前幾次選舉都有人提倡廢票,老實說我覺得那還蠻沒意義的,明明有很多話想講,浪費時間去排隊領票了,卻跟那些蓋私章的人一樣被當成「失誤性廢票」,還不如帶支粗一點的麥克筆,把你的看法大大的寫在票單上,至少唱票時還會被看見。

今天台灣官員、民代、警察的默不吭聲,甚至侵害台灣人民權益的表現真的是讓我好心疼。如果代議政治真的只是幾年一次的投票而已就好了,可惜在現實上,人民需要隨時警惕,不斷讓聲音被聽見,不斷的爭取,以防止政府這個最大的合法武力和威脅侵犯我們的權益。

為台灣人感到心疼。

----轉貼一篇文章--
出處
請制裁馬政府的違法濫權

黃帝穎(台灣青年智庫法律與政府研究中心籌備處主任)

為保護陳雲林,馬政府不惜違憲、違法,踐踏台灣人民尊嚴,令人髮
指。

第一、警察強制驅離攜帶國旗之民眾,但我國並無法律規定人民禁帶國
旗,故執行員警,並非依法行政,自無依法令行為之阻卻違法事由,顯
觸犯刑法第三○二條「剝奪行動自由罪」與第三百○四條「強制罪」,
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一三四條規定,公
務員犯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第二、警察攔檢民眾車輛,要求打開後車箱,逕為搜索,卻未出示檢察
官所核發之搜索票,觸犯刑法第三○七條「違法搜索罪」,依法得判處
違法員警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第三、警察衝入民眾於圓山飯店之客房,沒收布條等行為,亦未出示檢
察官所核發之搜索票或拘票,逕自侵入他人之房間,觸犯刑法第三○六
條「侵入住居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
刑二分之一。

第四、警察戳破民眾之汽球,其行為亦無法律授權,自構成刑法第三五
四條「毀損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
二分之一。

第五、警察阻礙市議員之合法會勘公務,亦無法律依據,即構成刑法第
一三五條「妨害公務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
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本文尚未論究馬政府對綠營集會遊行申請之駁回,已違反憲法第十一條
「言論自由」與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意旨,及封山、封航空站之
違法行政處分等諸多違憲、違法問題,僅卑微的要求檢察官依據刑事訴
訟法第二二八條規定,依法偵辦上開觸犯刑法之犯罪情事,倘若國家的
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權利,則全民將思考「自力救濟」所可能採取的積極
行動。

2008-11-02

The Nature (part 1)by arsasylum


the nature [part one] from arsasylum on Vimeo.

無意間看到的影片,是用canon40d+canon70-200f4is+tamron180macro這樣的相機和鏡頭組合高速連拍,再把一張一張照片串起來做的迷你影片。

不知道是那種一格一格的感覺,還是配樂的催化,看這支影片真的會覺得自然很微妙,很美,哈。

原出處連結

2008-10-24

經營之神

本來不想隨著各大媒體消費王老先生的,台塑集團這幾十年來的功與過,不是我這種小輩可以講得清楚的。可惜的是,剛剛在某老牌財經雜誌上看到了一句「台塑也不求政府」,讓我的忍耐度忽然斷弦,一定要來發發牢騷。

不管他是否眼光獨到,勇氣十足,或是「勤勞樸實」,讓王老先生成為「神」的關鍵經營能力,絕對就是跟政府bargain的能力。

不分藍綠執政,台塑集團一向是要土地有土地,要稅減有稅減,要水政府蓋水庫,要勞工政府就開放外勞,連自己創造的汞污泥,政府都編列預算(納稅錢)來處理。每次政府稍微猶豫,台塑就以「不然我只好西進」為由威脅政府,這麼偉大的政府bargaining能力,真不喟是神呀!

為了興建六輕這個「台灣首座」的輕油裂解廠,政府開啟了企業「填海造陸」的大門。攤開地圖,台灣西海岸密密麻麻的都是工業區,而最妙的是,這些工業區再往內陸一點,全部都是養殖業和農業,也就是所謂「台灣的糧倉」阿。為了六輕大量的用水,政府興建了集集攔河堰,以每度4元的價格賣給台塑(民生用水是7到10元)造成雲林養殖業缺水,不得不超抽地下水,結果地層下陷後的損害賠償,又是由全民納稅買單。

說要創造就業機會,偉大的台塑擁有全台最高的外勞配額,在鼎盛時期有些廠房超過一半的勞工都是外勞。前幾年幾件大規模外勞罷工事件,也都是在台塑手中發生的。當初承諾要為雲林創造40萬的就業機會,到現在實際員工卻只有一萬多人,其中有上千名是外勞,如果要講外部效果的話,倒是創造了六輕外圍不小的性交易市場啦。雲林到今天依舊是個窮縣,台西鄉的國小曾經一個月有20天空氣污染值超過標準,學童必須帶著口罩來上課。光是六輕每年6755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就佔全台灣的26.57%。

透過獨立進出的港口,台塑將8232公噸的汞污泥運到柬普寨,造成當地多人身體不適甚至死亡,成為台灣在國際上的重大醜聞。好不容易運回台灣後,在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堆了好幾年,甚至造成土壤污染後,才由環保署編列9000萬的預算「請台塑代為處理」。

台塑對地方沒有什麼回饋,對中央政府總有吧?事實上,根據公平租稅聯盟發言人簡錫堦提出的資料顯示,台灣所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但因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優惠,讓台塑平均只需要負擔12%,例如其子公司南亞去年賺了四百多億,只需繳2.76%的稅。連在他老人家死後,原本應繳給政府的200多億遺產稅,也全數規避光光,偉哉偉哉。

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有人非常厲害的找到二十年前六輕計畫進駐宜蘭時,王永慶跟陳定南的電視辯論會畫面(連結附在最下面)。我真的花了一個半小時把它全部看完,陳定南舉出大量的證據顯示六輕與宜蘭的區域發展定位相衝突,並且高污染將危害宜蘭的農業。王永慶卻堅持石化業沒有污染,而且台塑捐錢蓋醫院、蓋學校,對台灣貢獻很大。雞同鴨講,但是我在看的時候一直在想,這其實是兩種邏輯的辯論--一種強調「功過可以相抵」,一種強調就事論事,功跟過各自獨立。王永慶的觀點是,為了發展台灣的石化產業,環境可以犧牲、勞工權益可以犧牲、政府可以犧牲,只要最後創造的財富大於所有代價,就是值得的。但是從陳定南的觀點,那根本就是兩碼子事,今天一間企業口袋飽飽,卻讓農民活不下去,漁民吃毒水,然後企業再來蓋醫院「服務鄉民」,這算什麼功過相抵?

那篇讓我看了滿肚子火的文章標題是「王永慶--人生落幕,傳奇不朽」。王老先生實事求是、儉樸的精神是值得尊敬。但是我也希望這種台塑經驗成為空前絕後,唯一的傳奇,拜託不要再有第二個這樣的傳奇了。

補充文章與影音(大部分都寫得比我好)
王永慶與陳定南的六輕辯論影片
功過。王永慶--經濟的偉大,環保的沈淪(Munch)
瘦鵝資本主義再見(何明修on中國時報)
台灣若無王永慶(胡慕情)

2008-10-18

人像攝影-老林

老林Lin

今年拍到現在為止最滿意的一張人像,還是由老林擔任model。

我心目中美麗的人像攝影,絕對不是用長鏡頭拍的「自然面貌」(那叫街拍)。我喜歡的人像攝影,是用廣角或標準鏡拍攝,被攝者直直望著鏡頭的那種。畫面中傳遞的或許不是一段經過,也沒什麼故事性,但是那就是最真誠的信任,人與人之間接觸的證據。

即使當過記者,接觸的人不算少,但是我還是覺得一張令人感動的人像很難拍。有些人你跟他聊了好幾個小時,甚至是認識了好幾年,一看到鏡頭,就不知所措,或是露出標準笑容。好的人像根本就是天時地利人合的成果,感謝老林,讓我拍下這一張照片時由衷的感到很幸福,能夠認識這樣一位有趣又奇特的人。

推薦兩個最近在flickr看見的攝影者,我就很愛他們的人像作品。
AKIHIRO FURUTA(全部都是拍家人,滿滿的愛)
LindsayStark(愛滋病志工,她早拍的人像是有距離的,但是越來越近。)

2008-10-09

the eyes and mind of a cyborg


我喜歡利用吃午餐的時間逛flickr相本,有時候是想研究別人的拍攝手法,有時候則是從這些一般人的照片當中窺視各國的生活。昨天中午我發現了一個新玩意,叫做flexplore,只要輸入你的相本帳號,他就會根據你的最愛(類似書籤)還有你的照片,隨機推薦同類型的照片給你瀏覽。在等待它分析的時間(頗慢,我的花了13分鐘),忽然覺得很怪,為什麼我需要這套軟體幫我分析喜好?難道他會比我清楚嗎?在我們仰賴機器幫我們生產、運算之後,竟然連喜好都要交給機器。

就這樣,我的腦中浮現了一個字--cyborg.

cyborg這個字有時候翻譯成「改造人」、「生化人」,但因為都不貼切,所以最直接的音譯就是「賽博格」。這個字是由cybernetic organism組合而成的,在許多科幻片當中,cyborg象徵著一種利用機器超越肉體極限的特別類屬。其中最著名的cyborg理論則是來自女性主義學者Donna Haraway所寫的〈A Cyborg Manifesto〉,對Haraway而言,cyborg不是未來式,而是現在進行式。cyborg跟我們一樣存在於性別、年齡、種族、文化等框架之內,但是卻不屬於任何一塊(或者說屬於所有的分類)。在這個世紀,隨著界線的崩解(包含人類/動物、生物/機器、生理/非生理),可以說,我們所有的人都是cyborg。這種認知,有助於我們從界線模糊當中得到歡愉,並且對於這些現象的產生負起責任。(an argument for pleasure in the confusion of boundaries and for responsibility in their construction.)唯有接受cyborg的身分,才有可能跳脫種族、性別、階層等身分限制。Cyborg不是一種不左不右,不上不下的未完成狀態,而是一種既生於自然,又根基於資本權力、社會文化的自在完整狀態。

我們會用「加油」這種汽車術語來鼓勵他人,用「腦袋需要升級囉」來虧朋友,有時候會感慨為什麼人體不能像電腦一樣進行「完整掃毒」。我們有時候用人來想像機器(甚至「神化」機器,例如拿乖乖拜主機),有時候又把人想像成機器,對我們而言,這兩者並沒有清楚的分野,就有如Haraway所述「二十世紀末,我們的世紀,一個傳說中的世紀,我們都是奇美拉怪獸(chimera希臘神話中由各種動物組合而成的怪獸),理論上跟虛構中的人機混合體。簡而言之,我們都是cyborg.」

p.s. A Cyborg Manifesto很精彩,但是超級難讀,我從昨天看到今天還是只能抓到皮毛。上面那個影片做得不錯,可以點看看,但不要期望看了影片就會懂。

p.p.s 結果flexplore選出來的照片我都很喜歡。結論就是,我嘗試著抵抗機器,最後卻發現他真的有抓到我的部分喜好。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