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我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蘋果,但是卻是第一次有照片的刊登。學姐要我講清楚,說明白,於是在這邊解釋一下好了。
5月16日,早上在地方法院公證結婚後,中午雙方家人吃了頓飯,下午一點半我就跟王阿茜跑去大安區公所登記結婚。沒想到一走進去就看到他們中午剛布置好的攝影棚,有玫瑰花還有馬爾地夫沙灘兩種背景可以換。一旁的志工媽媽看到這兩個盛裝打扮的新人在探頭探腦,我們就這樣變成了區公所宣導登記結婚的現成model。
拍照時區公所的小姐一直說「擺et通電,擺et通電」,我跟王阿茜聽得霧煞煞,最後他們還親自示範,兩個人各伸出食指碰在一起...Orz 這張照片就是這樣來的。
蘋果日報全國版生活版,聽說捷運爽報也有...這下昭告全國了:P
2008-05-21
就這樣上了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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